深圳市政集团因安全生产管理失责致1人死亡事故被罚3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7-14 1.2万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政集团”)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起因是该集团未能有效履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导致其承建项目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2025年4月6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乐社区的“和郡府”(不含桩基)项目工程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宝安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事故调查组。经详细调查并报区政府批复,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结论明确指出,深圳市政集团及其项目经理郭江华,在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深圳市政集团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参与电梯安装的相关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有效的统一协调与管理。同时,未能认真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深宝)应急罚﹝2025﹞348号),对深圳市政集团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该处罚决定于2025年7月10日正式作出并生效,处罚信息自公示日起,将持续公示至2028年7月10日。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于1983年由基建工程兵31支队302团改编成立,现为特区建工集团核心骨干企业、上市公司天健集团(证券代码000090)全资控股核心企业,注册资本20.0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俭。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首批、深圳市属唯一一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也是深圳市属规模最大,集投资、施工、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建筑施工企业。公司旗下有一建、二建、三建、隧道、路桥、养护、园林、基础、安装、深汕建工、南通水环境、深赣建设、西部建工、水务技术等14家企业,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余人,一级注册建造师390余人。公司以市政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管理及施工、机械设备为主导产业, 拥有50余项施工建筑类资质,主要从事城市路桥、给排水管网、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地铁及轨道交通、工业与民用建筑、高速公路、水利水电、装配式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管理与施工,兼营工程监测检测、建筑材料研发及生产销售等,业务遍及全国10余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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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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