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鲁0923执201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如勇与被执行人刘明浩、张鲁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明浩、张鲁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如勇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明浩,男,1975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新湖镇粮所家属院。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50619xxxx。
被执行人:张鲁海,男,1978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州城街道西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80604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明浩、张鲁海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930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11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联系齐鲁晚报泰安融媒中心,热线电话:0538-69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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