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5)鲁0923执6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彭兵与被执行人张侦雨、张少华、张广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侦雨、张少华、张广议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彭兵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侦雨,男,1990年05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东平街道百户庄村,公民身份证号码:37092319900516XXXX。
被执行人:张少华,男,1987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东平街道百户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71025XXXX。
被执行人:张广议,男,1966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东平街道百户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61211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侦雨、张少华、张广议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并拘留的,给予人民币20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侦雨、张少华、张广议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5839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15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联系齐鲁晚报泰安融媒中心,热线电话:0538-698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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